專題重修規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
專題重修規範暨注意事項
專題重修課程相關內容(時程、評分、繳交資料等),以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決議為準。
一、專題重修流程:學期初前請找教師指導專題→確認指導老師(請依學校公告選課期間,填寫紙本選課申請書請指導老師簽名後,繳交至系辦)→學期間進行專題製作→依規定時程繳交報告→校內評分簡報(含系統)發表→期末繳交文件→學期成績。
二、成績審核規定:
(一)專題成果分簡報(系統)及書面報告兩階段,評分項目如下表。
項目 |
團體成績(75%) |
個人成績(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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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成果展(20%) |
簡報呈現 |
10 |
儀態 |
10 |
主題與內容(15%) |
創意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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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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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完整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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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15%) |
操作與使用手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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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與設計文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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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技巧與介面設計 |
系統完成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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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品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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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參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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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典範(15%) |
資料庫設計、工具使用等等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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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簡報(含系統)發表
- 學期末前系辦排訂發表日期。
- 委員人數2-3人為原則。
- 1/2以上評審(分工參與)不及格者,專題成績得予不及格。
- 評審當日,學生除公(差)假、喪假及病假外均應出席,病假則須檢附公立醫院證明;無故不到者評審成績以零分計算。
(三)專題書面報告
- 書面資料請依本系規定格式撰寫。
- 口試發表前,將書面報告初稿繳交至系辦,供口試委員審查。
- 學期末前一週則將最終版之書面報告提繳至專題指導老師進行評分;未繳交者成績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