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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重修規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

專題重修規範暨注意事項

專題重修課程相關內容(時程、評分、繳交資料等),以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決議為準。

專題重修流程:學期初前請找教師指導專題確認指導老師(請依學校公告選課期間,填寫紙本選課申請書請指導老師簽名後,繳交至系辦)學期間進行專題製作依規定時程繳交報告校內評分簡報(含系統)發表期末繳交文件學期成績。

成績審核規定:

   (一)專題成果分簡報(系統)及書面報告兩階段,評分項目如下表。

項目

團體成績(75%

個人成績(25%

簡報/成果展(20%

簡報呈現

10

儀態

10

主題與內容(15%

創意性

5

 

 

實用性

5

 

 

功能完整性

5

 

 

文件(15%

操作與使用手冊

8

 

 

分析與設計文件

7

 

 

程式技巧與介面設計
35%

系統完成度

10

 

 

系統品質

10

 

 

 

 

分工參與

15

設計典範(15%

資料庫設計、工具使用等等

15

 

 

   (二)簡報(含系統)發表

  1. 學期末前系辦排訂發表日期。
  2. 委員人數2-3人為原則。
  3. 1/2以上評審(分工參與)不及格者,專題成績得予不及格。
  4. 評審當日,學生除公()假、喪假及病假外均應出席,病假則須檢附公立醫院證明;無故不到者評審成績以零分計算。

(三)專題書面報告

  1. 書面資料請依本系規定格式撰寫。
  2. 口試發表前,將書面報告初稿繳交至系辦,供口試委員審查。
  3. 學期末前一週則將最終版之書面報告提繳至專題指導老師進行評分;未繳交者成績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