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勞保局因臨時性職務需要僱用職務代理人
勞保局因臨時性職務需要僱用職務代理人,其相關僱用事項說明如次:
1.僱用期間:97年11月至98年2月。
2.僱用對象:本校品行學養俱優不限科系之應屆畢業生。(學院部)
3.甄選方式:由本校列冊推薦並經由勞保局面試合格者。
4.工作報酬:每月議定工資為新台幣28,000元整。
5.僱用期間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並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有意願應徵此職務之應屆畢業同學(四技、二技、研究所),
請速洽本校就業輔導組李淑芳小姐(聯絡電話:2322-6217)
資料來源 http://rdoff.ntcb.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job97111102&Rcg=7
1.僱用期間:97年11月至98年2月。
2.僱用對象:本校品行學養俱優不限科系之應屆畢業生。(學院部)
3.甄選方式:由本校列冊推薦並經由勞保局面試合格者。
4.工作報酬:每月議定工資為新台幣28,000元整。
5.僱用期間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並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有意願應徵此職務之應屆畢業同學(四技、二技、研究所),
請速洽本校就業輔導組李淑芳小姐(聯絡電話:2322-6217)
資料來源 http://rdoff.ntcb.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job97111102&Rc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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