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學程計畫徵件相關事宜
一、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96年11月23日以台顧字第0960171084C號令訂定發布。
二、本學程推動目的在鼓勵各大學校院開授資通安全學程,以培養產業所需資通安全專業人才。本(97)年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以新台幣140萬元為原則。案係部分補助,每案自籌經費比例不得少於總經費之20%,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相關事宜。
三、申請期限:請於97年7月18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1式6份,逕送國立台灣大學電機二館電信研究中心(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收件人:資通訊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推動辦公室。聯絡人:莊雅文小姐,電話:02-33664189。
四、有關本案計畫申請書格式請逕至網站http://education.ntpo.org.tw/下載。
二、本學程推動目的在鼓勵各大學校院開授資通安全學程,以培養產業所需資通安全專業人才。本(97)年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以新台幣140萬元為原則。案係部分補助,每案自籌經費比例不得少於總經費之20%,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相關事宜。
三、申請期限:請於97年7月18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1式6份,逕送國立台灣大學電機二館電信研究中心(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收件人:資通訊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推動辦公室。聯絡人:莊雅文小姐,電話:02-33664189。
四、有關本案計畫申請書格式請逕至網站http://education.ntpo.org.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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