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科)114學年學生校外實習之注意事項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資訊管理系(科)
114學年學生校外實習之注意事項
一、修習實習課程:本系校外實習課程自畢業學年暑假方可申請,校外實習課程相關內容(含實習公司、期間、學分等),以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決議為準。
(一)暑期課程:期末考後第2週進行暑假實習,開學前2週實習結束為原則(連續8週)。
(二)學期課程:當學期開學第1週起算,至第18週結束為原則。(請查看本校行事曆為準)
註:申請時程及期末成果資料等如逢休假日則提前一日截止繳件
二、申請作業時程
(一)暑期課程:114年6月11日(三)下午3時截止。
(二)學期課程:第1學期:114年9月3日(三)下午3時截止。
第2學期:115年2月11日(三)下午3時截止。
(三)實習委員會開會:第18週或開學第1週開會審查,屆時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
三、申請實習之文件繳交(紙本繳件,親送或郵寄均可)
(一)校外實習合約書暨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2份。(需請實習公司用印,校外實習核可後則本系申請用印後郵寄至實習公司。)(業2)【非本系公版合約或增減本系合約內容,請公司先行將修正後合約,e-mail給系助教miko@ntub.edu.tw,屆時由本校律師審查。】
【沒有修正本系公版合約(1式2份),則請公司先行用印後繳交給系辦】
(二)個別實習計畫書(學1)
(三)校外實習規劃申請表(學2)
(四)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營業證明表(學4)
(五)不投保健保切結書(學3)-實習學生放棄實習公司健保投保。
四、實習期間暨期末成果資料繳件:
(一)經由本系委員會通過並認列學分後,定期繳交工作週報表(業6),正本mail給實習指導老師,副本寄給吳助教(實習學生請主動與指導老師e-mail聯繫)。
(二)暑假(114.8.27)及第17週(114.12.30、115.6.24)下午3時截止繳件,PDF電子檔名稱:學號-姓名-文件檔名,範例:學號-姓名-實習單位意見調查表。
(三)請協助轉知實習公司:實習總時數表(業3)(格式不限,但需由單位主管核章)、
雇主滿意度問卷(業4)、校外實習考核表(業5)。
(至資管系網頁→學生資源→學生實習→實習廠商表單下,可郵寄、傳真或請實習生資料彌封後帶回系上)。
(四)實習學生:實習單位意見調查表(學5)、期末書面報告書(學6)及簡報檔(學7)。
(資管系網頁→學生資源→學生實習→學生實習表單)。
五、其它
(一)學校校外實習相關之重大活動(例:實習博覽會、成果發表會等)須返校參加,可併入實習時數計算。
(二)實習學分登錄後不得更改學分;若未完成實習時數則該課程無法取得學分。
(三)學生在校期間,已投保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為給予學生在實習期間有更多保障,各實習企 業應替學生投保勞保或意外險。
(四)實習期間如實習機構有違反勞動法令或疑似性騷擾事件時,請立即通知輔導老師。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