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專題組學生參加校外競賽獎勵要點-115.03.26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師生參與校外實務專題競賽獎勵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15年3月26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通過
一、為鼓勵本系師生積極參與校外實務專題競賽,提升學生專題實作能力與競賽表現,並促進專題成果對實務應用與交流,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師生參與校外實務專題競賽獎勵實施要點」,其執行說明如下:
二、校外實務專題競賽定義
(一)係指以實務專題作品參加校外競賽。
(二)非屬校外競賽範圍,不受理補助、獎勵申請有:
1.表演賽、邀請賽、交流及觀摩賽等非競賽性質活動。
2.參與學術型學會年會或研討會、工作坊及座談會等之論文發表、論文海報評選等學術論文性質活動,或已有相關計畫獎勵方案申請性質等。
3.不含教育部實務專題作競賽;如涉及教育部實務專題製作競賽之獎勵,應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師生加教育部實務專題製作競賽獎勵要點」辦理。
三、經費來源: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其他計畫或其他單位、個人捐助。
四、申請資格:當年度專題組以專題作品參加校外競賽並獲得獎項之本系師生。
五、獎勵申請:
(一)政府機關或政府所屬機構主辦之全國性競賽。
(二)非上述所屬主辦單位之競賽。
六、師生參加專題競賽得者,獎勵名額依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獎勵金額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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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競賽項目 |
第一名 (或同等級以上獎項) |
第二名 (或同等級獎項) |
第三名 (或同等級獎項) |
決賽 優勝或佳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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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或政府所屬機構主辦之全國性競賽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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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述所屬主辦單位之競賽 |
1,500 |
1,200 |
1,000 |
500 |
七、申請與審核:
(一)同一隊伍、同一作品僅能申請一次獎勵,同學申請不同名次之獎勵,核以最高名次獎勵,重複 申請將追回獎勵補助。
(二)獲獎隊伍於公告獎勵截止日前填具申請表及檢具佐證資料,繳交至本系審核。
(三)核發名額及金額:視當年度預算編列多寡,由本系專題委員會視經費做必要調整名額與金額。
(四)如逾期、經費無法支應或經費用罄,不予獎勵。
八、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