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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9年04月13日資訊管理系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99年04月23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02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0月07日系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113年10月08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資訊管理系(以下簡稱本系)為鼓勵本系學生在學期間取得高階專業證照提升專業能力,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本系日間部及進修部在學學生。

三、經費來源:本系業務費及其他單位或個人捐助。

四、本系業務費可支應本獎勵之額度,應經每會計年度初之系務會議決議,並以不影響該年度系務運作為原則。

五、本要點獎勵之證照為本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所列之資訊類A組證照。

六、實施方式:

(一)本要點每年之獎勵額度由系務會議核定後公告。

(二)適用學生申請。

(三)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於每年11月底前完成審核。

七、本獎勵要點財源無法支應獎助學金發放時,本要點即暫停適用。

八、本系在職專班、產碩專班、新型專班及學士後專班等經費自籌專班,得於專班開辦計畫中另適當編列獎學金及制訂專班獎學金要點;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九、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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