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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專題製作實施要點~113.3.26系務會議修訂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專題製作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0921日、10392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 1222日、110323日、111104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13326日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修訂

  • 目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資訊管理系 (以下簡稱本系) 為提昇本系學生專業實作能力,落實專題製作課程實施成效與獎勵優秀作品,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專題製作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專題委員會:由本系系主任、專題指導老師共同組成專題委員會,掌理分組、評審、成果發表等專題相關事務。
  • 專題實施時間:
  • 五專:初評(四下)、複評(五上)。
  • 四技:初評(三下)、複評(四上)。
  • 二技:初評(一下)、複評(二上)。
  • 進修部四技:初評(三下)、複評(四上)。
  • 分組:專題製作採分組方式進行。
  • 由專題委員會公告專題分組相關資料。
  • 學生於分組預備階段內應與本系網站公告之專題指導老師充分討論專題方向、題目等,並於確認專題指導老師後,敦請老師於專題分組單簽名。
  • 專題製作課程為培養同學們學習探索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專業實作能力更注重訓練同學們團隊合作、協調分工的精神。分組確認後不得任意更動各組組員名單與校訂課表時間為原則。
  • 專題評審:
  • 專題評審分為初評、複評(成果發表)。
  • 文件格式、評審方式、評分標準及評審時程等由每學期專題委員會審議決定。
  • 評審當日學生除公(差)假、喪假及病假均應出席,因急病無法到場發表,檢附健保署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書,至系辦辦理請假補考事宜;無故不到者評審成績以零分計算。
  • 獎勵:專題複評(成果發表)成績優異者得給予獎狀與獎勵金。專題組第一名給予獎勵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第二名一千二百元整、第三名一千元整;獎勵組數由每屆專題委員會彈性調整。
  •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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