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李學取先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李學取先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109年4月15日系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
109年5月19日系務會議通過
111年10月5日系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
111年12月1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資訊管理系(以下簡稱本系)為獎助家境清寒且認真學習的同學,助其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李學取先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來源為李學取先生捐贈。
三、本獎助學金以每學期申請乙次,每次獎助若干名學生,每名獎助金額以本校清寒獎助學金每學期核准公告金額為準,至多不逾五仟元。
四、本獎助學金發放對象為本系學生,並需符合以下規定:
(一)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清寒證明者。
(二)前一學期操行成績等第達B等(70分)以上者。
五、審議程序:學生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後,由系主任召開學生事務委員會議審核名額、金額等,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六、本獎助學金之發放以申請人之清寒程度作為發放依據,若符合申請條件之同學人數超過可核發人數,且審查委員無法由申請文件分辨申請人之清寒程度時,則再輔以申請人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為第二比序排序。
七、本獎助學金財源無法支應獎助學金發放時,本要點即暫停適用。
八、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