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科)系主任遴選推薦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科)系主任遴選推薦要點
中華民國110年03月23日資管系109學年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07月21日管理學院109學年第2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資訊管理系(科)(以下簡稱本系)為辦理系主任遴選作業,依據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訂定本系系主任推薦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系系主任候選人應具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含)以上資格,且專長與本系領域相符。
三、本系系主任候選人之產生,得由系務會議互相推舉副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若干人,並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所定之方式完成連署。
四、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辦理。
五、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院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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