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107學年度以前學生適用)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一、目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學生英文能力,加強其就業競爭力,並帶動學生學習英語之風氣,特定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實施對象:本校日間部五專部、二技部、四技部各系(科)之學生(不含國際學生與身心障礙學生)。
三、檢定標準:本校日間部各系學生應通過本校訂定之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之一後,始得畢業。
五專部 |
二技部 |
四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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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英檢(GEPT) |
初級複試 |
中級初試 |
中級初試 |
托福(TOEFL:Computer-Based Test) |
90 |
114 |
114 |
托福(TOEFL:Internet-Based Test) |
29 |
37 |
37 |
多益(TOEIC) |
350 |
450 |
450 |
國際英語語文能力測驗(IELTS) |
3級 |
3.5級 |
3.5級 |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 |
130 |
230 |
230 |
Cambrige Main Suite |
初級(KET) |
中級(PET) |
中級(PET) |
四、實施方式:
(一)五專部:四年級第二學期前通過上列其中一項檢定考試,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四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校該系辦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英語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二)二技部:一年級第二學期前通過上列其中一項檢定考試,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一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校該系辦 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英語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三)四技部:三年級第二學期前通過上列其中一項檢定考試,並將通過之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於三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送至本校該系辦公室登錄,以作為該項「英語能力鑑定」通過之評定依據。
(四)各系(科)以上列檢定標準為原則,得自訂畢業門檻但須高於上列標準。
五、輔導措施:
(一)本校學生如未能於規定期限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標準者,應於五年級(五專部)、二年級(二技部)、四年級(四技部)修習0學分每週2小時之「英語訓練」課程,以密集方式加強聽、說、讀、寫能力,並通過課堂測驗後始得畢業。
(二)有關「英語訓練」課程之教師授課鐘點費支付標準,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校各學制國際學生均得選修英文畢業輔導課程。
六、各系(科)學生仍須完成英語共同必修課程,如在入學前即已通過本校訂定之畢業英語門檻測試者,亦不得抵免上列之英語共同必修課程。
七、本要點適用於99學年度起入學之各系(科)學生,並於99學年度起於招生簡章內註明本校英語能力畢業門檻之規定。
八、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